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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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Aug-05
中新社香港7月30日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30日在特區政府總部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下稱「合作安排」),落實港深雙方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框架。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當日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簽署了《關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下稱「場地使用權協議」)。
7月30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圖為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右)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羅晃浩(左)簽署合作安排後合影。(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供圖)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定位為港深之間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新通關模式。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將自7月31日零時起啟用,並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6月26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下稱「授權決定」)。此次簽署的場地使用權協議落實授權決定第三條的規定,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可以續期。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合作安排和場地使用權協議的簽署,是皇崗口岸開通籌備工作的重要裏程碑。特區政府將繼續與深方緊密合作,有序推進系統測試、運作及應急演練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口岸各項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
(請各位謹慎甄別內容,自擔風險。)
2026-Aug-05
中新社香港7月30日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30日在特區政府總部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下稱「合作安排」),落實港深雙方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框架。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當日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簽署了《關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下稱「場地使用權協議」)。
7月30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圖為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右)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羅晃浩(左)簽署合作安排後合影。(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供圖)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定位為港深之間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新通關模式。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將自7月31日零時起啟用,並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6月26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下稱「授權決定」)。此次簽署的場地使用權協議落實授權決定第三條的規定,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可以續期。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合作安排和場地使用權協議的簽署,是皇崗口岸開通籌備工作的重要裏程碑。特區政府將繼續與深方緊密合作,有序推進系統測試、運作及應急演練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口岸各項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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